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和“六个走在全区前列”,提升效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全市经济稳中向好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2023年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预计达到371.22亿元,同比增长13.40%,其中:地方收入预计完成19.51亿元,同比增长60.05%,上级补助收入238.92亿元,同比增长9.23%,债务转贷收入6.7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63.93亿元,调入资金0.14亿元。从结构看,税收收入14.50亿元,同比增长96.74%(因去年同期增值税留抵退税导致基数较低);非税收入5.01亿元,同比增长4.16%。从级次看,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亿元,同比增长23.97%;县(区、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1亿元,同比增长113.62%。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支出总量371.2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8.86亿元,同比增长26.33%,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0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2.29亿元。从级次看,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62亿元,同比增长15.01%;县(区、市)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24亿元,同比增长35.4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预计17.42亿元,同比下降38.38%,其中:地方收入2.4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4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2.2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预计17.42亿元,同比增长28.37%,其中当年支出10.3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7.0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49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国有企业上缴收入0.4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1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9亿元,同比增长8.52%,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0.14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收入25.73亿元,同比增长11.63 %。其中: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5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2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50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1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4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33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支出16.72亿元,同比下降2.22% 。其中: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4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7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5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6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1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02亿元。本年收支结余9.01,年末滚存结余37.84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自治区转贷我市政府一般债券6.72亿元,专项债券0.92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市政设施、公共租赁住房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政府债务限额79.14亿元(一般债务44.67亿元,专项债务34.47亿元),余额76.47亿元(一般债务42.5亿元,专项债务33.97亿元)。
上述各类收支数据,由于年度预算还未结束,财政财务决算汇审完成后,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再作报告。
二、落实人大决议及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优先支持重点领域,着力推动走在前列。一是全力保障“四件大事”。落实资金9.50亿元,提升社会治安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化平安山南建设,支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持续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资金19.12亿元,支持泽当大道综合管廊、泽当大道扩宽工程、雅砻河生态综合治理、城市更新照明提升等重点市政项目建设,着力完善中心城镇功能和基础设施,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争取新增债券额度7.64亿元,重点用于补短板、强弱项等公共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资金13.69亿元,支持水污染防治及环境综合治理、重点生态保护区修复治理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等,着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和美丽山南建设。落实资金30.61亿元,支持推动边境建设和生态搬迁、抵边通道和应急救援、就近就业和产业布局协调发展,不断改善边境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持续吸引人口向边境聚集,切实守护好边境、治理好边境,确保边防巩固边境安全。二是助企纾困提振信心。聚焦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稳经济若干临时性措施、提振经济发展保市场主体保就业的若干措施,真抓实干落实好各项财税政策,支持经济循环畅通。新增减税降费2.82亿元,不折不扣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持续推动各类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全额兑现。落实资金0.33亿元,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加快释放消费潜力,提升城市“烟火气”。落实资金1亿元,补贴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市属国有企业承租国有房屋租金,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落实资金0.24亿元,助力快递行业稳定发展和补贴生猪(牛羊)出售。三是精准施策涵养税源。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强产业培育,做大做强做优产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形成“水多鱼多”的良性循环,增强财政综合实力。落实产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非公企业扶持资金7.80亿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落实三省援藏招商协调工作经费450万元,支持招商引资工作。政府注资0.50亿元,支持我市首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挂牌成立,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三农”、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兜牢兜实民生底线,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全市累计统筹整合各类衔接资金25.44亿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全区排名第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二是全力支持创业就业。落实资金3.10亿元,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三支一扶人员补助、农牧民技能培训,加大一次性吸纳就业等补贴力度,推进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三是全力支持教育发展。落实资金26.86亿元,持续扩大教育资源供给,重点支持高海拔学校供暖全覆盖、教育“三包”、农牧区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和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继续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推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发展。四是全力支持卫生产业。落实资金6.06亿元,重点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重大传染病防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扎实做好患者救助、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全区基层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供暖建设等工作。五是全力支持社会保障。落实资金1.66亿元,落实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老年人“两项补贴”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支持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六是全力支持文化产业。落实资金2.49亿元,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支持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和公共文化服务及场所设施设备更新。持续加大文化惠民力度,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三)持续规范财政管理,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坚定不移过紧日子。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的约束力,从源头上践行厉行节约原则,进一步减少单位公用经费的开支,遏制公用经费的增长,近年来“三公经费”总体保持压减态势,节省资金全部用于基层和重点民生领域。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盘活、调剂资金2.48亿元,重点保障全市重大战略决策落地落实,有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二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三保”支出预算编制、执行、库款保障等各环节管理,结合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组织县(区、市)全面摸排“三保”保障情况,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坚持县级为主、市级帮扶、自治区兜底,通过市本级财力下达基本民生资金1.1亿元,持续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全力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三是切实加快预算执行。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采取“七个一”举措专项整治财政支出进度缓慢问题,按月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将300万元以上未支出的项目纳入通报范围,压紧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四是持续强化绩效管理。制定出台《山南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山南市本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正在制定《山南市本级部门预算追加管理办法》。审核2023年度市本级部门申报项目预算资金13.90亿元,审减1.70亿元,审减率12.20%。聘请第三方对2022年度开展事后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4.44亿元,涉及项目91个。五是积极稳妥防范风险。开好政府依法举债的“前门”,用活用好政府债务限额,支持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严堵违法违规举债的“后门”,持续保持政府债务监管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坚决贯彻“谁举债、谁偿还”,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偿债主体责任。
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力保障了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预算刚性意识薄弱。零基预算理念运用不够,支出固化、僵化,部分单位仍然存在“占盘子”思想,编制预算时,习惯按往年惯例申报,没有结合政策变化、实际执行、绩效评估、实际需求等情况申报预算。二是部门责任划分不清。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不深入,预算执行中未及时跟踪督促,管理责任出现“悬空”,部分资金存在“钱等项目”、效率不高的现象。三是收支矛盾依然突出。稳住经济大盘、保障民生改善、债务还本付息等重点和刚性项目需求增速较快,预算平衡难度加大,收支矛盾较以往进一步凸显。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4年预算编制部署暨培训会精神和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20条措施的工作要求,按规定程序征求各方意见后,编制形成2024年预算草案。
(一)2024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聚焦市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用好财政政策空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强各类资金监管,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山南提供财政力量。
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原则:一是坚持统筹兼顾。加强政府“四本预算”统筹衔接,根据年度重点保障事项进行梳理整合,优化支出结构,不打折扣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保障到位。二是坚持政策发力。更加注重全局性思考、整体性谋划,突出系统性观念,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合理运用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产业、就业等各类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共促发展合力。三是坚持绩效优先。建立年度预算安排与人大审查、审计监督发现问题、预算执行情况、结转结余情况、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强化“谁使用、谁负责”,“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资金使用机制,努力实现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四是坚持过紧日子。加强紧平衡政策下的预算管理,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勤俭节约意识,切实做到精打细算,节用裕民。
(二)2024年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目前,自治区2024年度对下转移支付尚未完全到位,参照2023年度自治区提前告知财力规模、执行中新增财力及结余结转情况,将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预计安排如下:
1.2024年全市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预计为356.5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预计为6.3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26.9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为19.49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0.48亿元。
2.2024年市本级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预计为111.58亿元,其中:地方收入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79.2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 0.14亿元,上年结转11.8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预计为111.58亿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预计为3.67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80亿元,上年结转2.52亿元,上级补助0.35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预计为3.67亿元。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预计为 0.48亿元,即国有企业上缴收入0.48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0.48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4亿元,调出资金0.14亿元。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26.93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4.4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1.4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80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55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3.0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0.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0.33 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为19.4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1.90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0.3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51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3.0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0.1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0.03亿元。本年收支结余7.4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4.49亿元。
(三)2024年预算安排重点方向。一是保和谐稳定。安排资金2.51亿元,用于网络特侦建设、政法系统办案业务经费,切实保障反分裂斗争和维护稳定工作,稳步提升政法系统办案、维稳、处突能力和水平。安排资金0.19亿元,用于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等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安排资金1.76亿元,用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惠民工作,持续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安排资金0.48亿元,用于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宣传教育等体系建设,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强化城市韧性。安排资金4.27亿元,着力推动边境建设和生态搬迁、抵边通道和应急救援,不断改善边境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持续吸引人口向边境聚集,切实守护好边境、治理好边境。安排资金1.21亿元,用于荒滩开垦、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治理、造林绿化、污染防治等,持续巩固生态治理成果,扎实推进美丽山南建设。二是促经济发展。安排资金6.21亿元,用于扶持招商引资企业、非公企业、中小微企业,支持森布日牧业产品加工产业园、经开区、空港新区等园区建设。安排资金0.24亿元,用于电商物流业发展扶持、农产品物流和住房购房补贴等,继续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市场潜力,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安排资金2.4亿元 ,用于城市综合管沟、城镇功能提升工程、生活垃圾处置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全力优化城市发展格局。安排资金0.23亿元 ,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支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依靠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安排资金0.38亿元,用于大数据中心、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等,探索构建精准、普惠的数字生活服务体系。三是增民生福祉。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民生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投入基层和民生领域资金占总财力80 %以上。安排资金1.62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和农产品粮食生产、良种繁育和原种保护,立足本地特色资源,顺应产业发展规律,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安排资金5.6亿元,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补助配套,做好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补助配套等。安排资金25.28亿元,用于十五年免费教育、教育“三包”、大学生资助等政策落实,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安排资金1.14亿元,用于文旅产业发展,增强群众性文化产品供给,释放旅游文化、藏源民俗、自然风光资源优势,落实“冬游西藏”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山南全域旅游发展。安排资金3.4亿元,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包虫病、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安排资金3.1亿元,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好扶持奖励政策,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农牧民持续就业增收。
四、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加强财政绩效管理,着力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更好发挥财政在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确保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积极培植财源,加强收入统筹,强化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将取得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加强财税部门联动,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纳税趋势变化,强化分析研判,依法征管,应收尽收。紧扣上级政府政策方向和资金投向,靠前谋划、靶向发力,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持续做好债券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聚焦重点支持领域,努力争取新增债券额度。
(二)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投入力度,统筹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强化“三保”责任落实,加强库款保障情况监测预警,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民生保障。
(三)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把更多的财政资源腾出来,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处。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督导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保障资金尽早转化为实物工作量。
(四)推动财政改革深化。按照自治区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案,落实地方责任,以错那市、琼结县改革试点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山南市与县(区、市)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财政体制。
(五)做好财政风险防控。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合理安排和调整预算。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有效盘活各类国有资产,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缓解财政收支压力。
(六)强化财经纪律执行。坚持依法理财,强化财会监督作用,督促预算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同向推进,健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机制,促进各类监督更好发挥协同效应,推动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廉洁理财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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