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和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严格执行市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和“六个走在全区前列”,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对巩固脱贫成果、增进民生福祉、优化营商环境、夯实发展基础、加强生态保护和推进边境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和财税体制改革,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8.56%,同比减收4.35亿元,下降46.67%(扣除全面落实留抵退税3.3亿元和去年同期一次性收入1.53亿元因素后,增长5.26%),位居全区第四。其中:税收收入2.22 亿元,同比下降67.82 %,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4.67 %。分级次看,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9.43%,同比减收0.94亿元,下降20.94%;县(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 16.89%,同比减收3.4亿元,下降70.54%。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12亿元,同比增加20亿元,增长29.35%。分级次看,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11亿元,同比增加0.98亿元,增长3.75%;县(区)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01亿元,同比增加19.02亿元,增长45.29%,位居全区第一。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2亿元,其中:市级0.83亿元,县区级1.39亿元;同比减收2.22亿元,下降50%。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8亿元,其中:市级1.16亿元,县区级2.72亿元;同比增加2.50亿元,增长181.16%。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按照跨年度收缴国有企业经营收益要求,国有企业将于下半年按照监管部门下达的经营收益收缴通知上缴国库,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未形成收支。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69亿元,同比增长12.69%。分险种来看: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0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79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1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1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89亿元,同比增长12.03%。分险种来看: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6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59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0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01亿元。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六个走在全区前列”,全力做好保障工作。一是助力筑牢政治忠诚走在全区前列。安排专项经费2.54亿元,支持开展民族团结、爱国主义教育和反分裂斗争,推动广播电视中心、文化艺术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助力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走在全区前列。安排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办案业务等相关经费3.59亿元,提升治安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是助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全区前列。安排2.6亿元,重点保障泽当大道综合管廊、雅砻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等重点基建项目;安排6.83亿元,全力支持入库税收较多、税收增速较快、发展趋势较好的产业和企业。特别是为深化拉萨山南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政区合一型新区,主动担当、积极对接,实现空港新区财力移交相关工作高效推进、圆满完成。四是助力在提高各族人民生活品质上走在全区前列。安排31.92亿元,支持教育发展、卫生健康和社会保障等领域;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厕所革命”等资金18.14亿元,支持巩固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五是助力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上走在全区前列。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生态环保领域相关资金11.25亿元,全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实施环境治理工程,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有力推进了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美丽山南建设。六是助力在强边固防兴边富民上走在全区前列。安排2.87亿元,用于边民补助和巡护边员补助;草拟了《山南市关于印发<关于鼓励抵边安居的若干优惠政策的差异化配套政策》,积极推动腹心地区群众、极高海拔地区群众重点向边境一线转移,着力推进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不断壮大守土固边力量,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二)聚焦统筹力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大向上争资力度。加大与自治区财政厅的汇报衔接,在定点支持边境特殊困难、增加扩充财力和债券规模等工作中力争获取支持,2020年及以前年度市县两级税收返还清算资金11.38亿元已全部到位。二是强化资金统筹力度。将“用好用活沉淀资金”作为工作导向,对全市财政领域进行了一次最严格、最彻底、最全面的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专项行动,统筹收回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8.42亿元,为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三是严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把“采购”关,市本级完成采购项目43宗,实际采购规模达到0.9亿元,节约资金0.07亿元,节约资金率为7.3%。严把“评审”关,完成财政性投资评审项目174个,送审金额23.38亿元,审定金额21.69亿元,审减1.69亿元,核减率为7.22%。
(三)聚焦精准发力,支持稳住经济大盘。一是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保障有力。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在用足用好用活国家6方面33条和自治区38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财力紧张情况下,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提振经济发展、保市场主体、保就业等。二是积极发挥专项债稳投资功能。按照年度地方政府债券重点支持领域积极申报债券资金,全市债券额度较2021年度增加了26.24亿元,政府债券余额在法定债券限额内,债券额度下达位居全区第一。三是积极落实以留抵退税为重点的组合式税费政策。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有200多户企业享受到国家退税“大礼包”,完成全口径留抵退税6.71亿元。
(四)聚焦效益提升,不断规范财政管理。一是持续规范预算管理。坚持服务大局、对标对表,严格对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决策部署,逐项梳理财政保障事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做到应保尽保;严把预算支出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市本级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7.6%,进一步优化了资金投向,保持合理支出强度。二是认真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区财政厅工作要求,全面、有序、高效推进全市财经秩序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工作实际成效引领保障全市财政健康平稳发展,全面提升财政效能。
(五)聚焦建章立制,持续推进财政改革。按照深化财政改革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任务落实,积极稳妥推进财政改革,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发展活力和动力。一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走向深入。对全市88家预算单位申报的2022年所有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进行“一上”预算审核、交叉互审和集中会审,审核资金总量13.90亿元,占财政支出项目申报资金总额的100%,审定项目资金总量12.21亿元,审减金额1.70亿元,审减率12.2%;委托3家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度预算资金额度0.01亿元以上、支出进度超过60%的174个项目开展事后绩效评价。二是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取得新突破。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部署,自2021年6月启动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以来,先后历经立项、测试、试点等多个阶段,全市12县(区)、950家预算单位实现全面上线运行,圆满完成了全域内覆盖上线任务。三是持续化解财政风险。安排3.55亿元偿债准备金及预留资金,确保年度化债任务顺利完成。
2022年上半年财政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从收入情况看,受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留抵退税政策、新冠肺炎疫情、固定资产投资下降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形势较为严峻,且财政刚性支出需求逐年增加,财政运行依然处于紧平衡状态;从预算执行情况看,预算单位支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特别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及时、不充分,仍存在“重预算、轻执行”“先争取、后计划”“钱等项目”等现象。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整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千方百计做大“财政蛋糕”。一是积极应对经济下行与减税降费、新冠疫情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着力在增收稳收上自加压力,壮大财力。二是积极谋划好全年收入征收计划,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和研判,牢固树立系统观念,着力构建市、县(区)纵向联动,财政收入横向贯通的收入组织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留抵退税财税库联合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增强组织收入的匹配性、均衡性和可持续性,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三是开展非税收入征收检查,确保非税收入应缴尽缴,力争在财税增收上实现新突破。四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财政政策的撬动、引导作用,积极探索投融资新模式,广纳社会资本,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供给方式多样化的经济发展新格局,力争在壮大投融资规模上实现新突破。
(二)千方百计优化支出结构。一是坚决兜牢“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底线,优化支出结构,通过压一般、保重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大教育、社保、医疗、农林水等民生支出保障力度,促进全市民生民利持续改善。二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工作要求,督促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做到精打细算,提质增效,严控“三公”经费增长,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惠企利民的实事上。三是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把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细,切实增强狠抓预算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压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秉持“早干事、快干事、早见效”原则,紧盯重大项目实施,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和预算执行,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千方百计抓好专项工作。一是全力做好事后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做好第三方机构选定工作,尽快开展2021年174个项目的事后预算绩效评价,并对第三方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夯实绩效评价工作基础。注重结果运用,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送达相关部门,并结合评价结果精准做好2023年预算编制。二是全力加快债券项目执行。聚焦“借、用、管、还”关键环节,扎实有效做好规范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各项工作。督促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履行好项目业主单位职责,强化主动意识、担当意识,加快推动前置审批各项工作,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尽早实施,以实际行动体现对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贯彻落实。三是全力做好法检两院财物统管改革工作。进一步调查掌握县(区)法院、检察院独立核算、信息技术设备等工作基础条件,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全力做好2023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一体化应用水平,靠前谋划和储备项目,加强项目论证评估,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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