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019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组配分类: | 财政信息 | 发文日期: | 2020-04-10 |
市水利局、桑日县、贡嘎县财政局、水利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自治区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农指〔2019〕100 号)文件,现提前下达你单位、县(区)2020 年自治区财政水利发展资金2334.26 万元。收入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 农林水”,支出对应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 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
请你单位、县(区)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发挥。
附件:2020年自治区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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