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18 文号: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组配分类: 财政信息 发文日期: 2020-04-10
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市农业农村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和到位率,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藏财农指〔2019〕94号)精神,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你单位,具体资金额度及科目类别详见附件1。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时限要求,将资金30天内分解下达到县(区),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同时,落实项目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做好本地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牧业生产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动物防疫及改善民生,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附件1:西藏自治区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

移支付资金预算提前下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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