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03 文号: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组配分类: 财政信息 发文日期: 2020-01-19
山南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山南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提请市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完善基础、产业立市、统筹城乡、新区引领”经济工作思路,严格执行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财政预算,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创新财政调控思路方式,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防风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拓进取,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趋好,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一)落实人大决议情况。一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坚持依法理财,创新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一是强化预算管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执行全市预算进度月通报机制,提高预算执行质量。严控新增支政策的制定出台,部门预算追加事项明显减少,预算刚性约束得到加强。坚持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对2019年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部门,适当核减2020年预算安排。二是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预算资金优先用于兜住“三保”底线,建立县级“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机制,确保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工资、民生等政策落实到位。重点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保障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和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大力调整优化部门支出结构,加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对部门长期沉淀闲置、按原用途难以使用的资金,按规定程序予以收回。三是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依法依规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格按照既定化债方案稳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严禁隐性债务增量,做到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只减不增。四是做好执行分析,积极应对经济运行形势。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预计2019年财政收入难以完成年初预算目标任务,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依然不减,收支平衡压力较为突出,为近年来财力最“紧”的一年。面对种种困难问题,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主动作为,提前谋划准备,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非急需支出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确保年度收支平衡,保障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收入:全市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500万元,同比增长2%。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2200万元,同比增长3.6%;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300万元,同比下降0.2%。预计上级补助收入1679601万元,同比增长32%,其中:一般转移支付收入94822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67192万元,返还性收入641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19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03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5311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56万元。支出:全市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4399万元,同比增长26.4%。收支平衡情况:全市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达到2026063万元。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894399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42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3242万元,支出总量2026063万元,财政收支实现平衡。

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收入:全市预计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50120万元,同比增长39.3%,主要为市本级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43120万元。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54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004万元,自治区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0000万元。支出:全市预计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95483万元,同比增长111.8%。收支平衡情况:全市预计政府性基金总财力达到114570万元,全市预计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9548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2936万元,调出资金6151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完成情况收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收入158813万元,同比增长12.8%。分险种来看: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6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7315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22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903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882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95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008万元。支出:全市预计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0859万元,同比增长4.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0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6868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93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814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418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76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4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完成情况。全市预计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00万元,同比增长19%,上年结转收入1959万元。 全市预计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45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由于预算年度还未结束,上述各类收支数据待财政财务决算汇审完成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将依法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9年政府债券发行情况。自治区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0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0300万元(包括专项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资金10300万元,期限为5年,利率3.21%;专项用于在建农村公路项目资金20000万元,期限为7年,利率3.33%);专项债券20000万元,专项用于泽当城区规划区内土地储备项目资金10000万元、桑耶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和昌果高新工业园区土地储备项目各5000万元,期限为5年,利率3.27%。

(三)全市财政重点保障情况

一是有力保障中心工作。全力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按照各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资金保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整合各方资金,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上级及本级安排精准扶贫资金共计20.6亿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14.11亿元,着力支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及贫困县(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全力支持边境地区发展。落实洛扎、浪卡子、错那、隆子四县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13.33亿元,落实边民补助资金1.78亿元。全力支持高海拔生态搬迁。落实极高海拔搬迁安置点项目建设、配套产业、土地整治开发、林业生态保护及水利生态治理资金8.9亿元,确保一期搬迁点配套设施建设如期完成,群众如期搬迁入住。全力支持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落实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专项经费110万元,落实当主城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经费99万元。全力支持对外开放。积极落实《山南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试行)》,投入招商产业扶持资金5亿元。全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资金25.38亿元,大力补齐农业、水利、交通、电力以及教育、卫生、政法等领域基础设施短板。

二是持续改善民生民利。全市财政民生领域支出106.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落实教育资金17.21亿元,其中市本级教育投入2.37亿元,落实科技文化资金1.46亿元。支持创业就业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资金1500万元。加快卫生事业发展,落实市人民医院“智慧医院”项目资金1500万元,将包虫病综合防治经费纳入地方财力一盘棋规划,落实包虫病防治相关经费266.74万元,流浪犬收容所运行经费500万元。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432万元,落实资金1.5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555元。落实孤儿、残疾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助经费2569万元,将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适当提高救助水平。持续推进“十大民心工程”,市县两级共落实资金7.6亿元,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是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按照深化财政改革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任务落实,积极稳妥推进财政改革,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发展活力和动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取得新进展。根据自治区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印发了《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2019年市本级预算编制过程中,要求所有市直预算单位申报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涉及资金14.11亿元,聘请5家第三方机构参与市本级所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工作。各县(区)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重点项目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减税降费工作,对我市不在目录内的价格调节基金予以了停征,截至10月底,实施各类减税政策共减免税收34800万元,截至11月底,社会保险费费率实现降费6200万元,全市减税降费各项工作初见成效。市本级已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5县(区)完成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全市会计核算工作,账务U8系统已升级为C6财务软件。

四是不断完善财政管理。积极对接自治区争取新增债务限额,2019年自治区核定我市新增债券限额5.03亿元。严格按照《预算法》等要求,实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测月报制,将全市原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从20亿元减少到11.03亿元。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已依法依规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坚持整合财力办大事,通过年初预算、盘活存量、土地出让基金、上级转移支付等方式筹措资金9.84亿元,其中投入资金2亿元支持乡村振兴及边境小康村建设,投入资金5.06亿元重点实施城镇功能提升项目,投入资金2.78亿元重点用于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目前,市本级和12个县(区)2018年指标资金接收、分配、支出及绩效目标、自评填报工作已全部完成,在监控平台中接收并分配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20.6亿元。完成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单位资产划转1830万元、经费划转2718万元。其他财政管理工作成效明显。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财政部门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高寒边境地区、艰苦偏远地区以及基层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查摆分析了当前财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为推动财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基础。积极探索财政投资评审新模式,完成政府性投资概预算审核项目454个,审减资金1.38亿元。全力做好市本级采购服务工作,完成采购项目110宗,实际采购规模达到2.19亿元,节约资金890万元。

总体来看,2019年财政运行良好,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实现“十三五”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减税效应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冲击更加明显,财政持续增收困难,预计造成财政收入减收约1.5亿元。二是市、县财力普遍趋紧。我市绝大多数县(区)特别是边境高寒地区因自然、交通等客观因素制约,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政策性的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外力拉动,财力主要依靠中央转移支付,税收高度依赖重点项目建设,税基不稳定,收入波动较大,在当前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地方财政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市本级、县财力普遍趋紧,资金调控难度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受到很大程度制约。三是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由于部门预算执行法治观念不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薄弱,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导致预算执行进度慢、执行不均衡。四是项目建设筹资压力大。边境小康村建设、乡村振兴、城镇功能提升、幸福家园建设等方面涉及的项目资金需求大,带来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五是财政专业干部队伍人才短缺。财会专业人员紧缺,财政队伍出现青黄不接、断档现象,财政干部人才流动和激励机制方面还有待加强。

二、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面临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征更加明显,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市场活力持续释放,新动能不断成长壮大。同时,面临经济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我市经济运行仍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从财政来看,增收潜力和减收因素并存,县域间的财政收入增长分化将进一步延续,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需求压力较大,收支矛盾仍十分突出。我们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把更多的财力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实事、办好事上。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预算法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意见要求,突出重点,狠抓增收,实现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财税改革,贯彻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

2020年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收入预算做到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积极培植财源税基,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决做到从严从简、勤俭办事。坚持“保重点,压一般”,预算安排充分考虑财力,优先保障刚性及重点支出需求,对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较上年压减13.3%,市直部门公用经费按5%比列进行压减。

——坚持突出绩效,效益优先。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坚持规范举债,防范风险。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强化监督问责,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目前,自治区2020年对下转移支付尚未告知到位,2020年预算(草案)报告是根据自治区已下达的提前告知财力编制。

(二)2020年全市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1215945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同比增长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58045万元,同比增长0.16%;返还性收入4110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920632万元;上年结转1324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442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28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6151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215945万元,同比增长3.3%,其中:市本级支出安排435523万元,同比下降2.8%,占当年全市预算财力的35.8%;县(区)级支出安排780422万元,同比增长7%,占当年全市预算财力的64.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74285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3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9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428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216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154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7404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65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090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2781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06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99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040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120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7134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92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957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2754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81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涵盖市直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共计5户,纳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企业均为一级国有企业,下属企业以合并报表方式间接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0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98万元。

(三)2020年市本级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435523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同比增长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4800万元,同比增长6.5%;返还性收入2058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23980万元;上年结转1324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442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28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6151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35523万元,同比增长2.8%。政府性基金预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72936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9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29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涵盖市直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共计5户,纳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企业均为一级国有企业,下属企业以合并报表方式间接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0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98万元。

(四)2020年市本级财力安排重点支出

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重点支持我市中心工作有效开展,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各项民生政策全面落实。

一是着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堵梳并举,有效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妥善处置隐性债务存量,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风险监测分析,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发现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贯彻落实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确保地方政府债券不发生任何风险,安排政府债券转贷资金还本付息5267万元。持续支持脱贫攻坚。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坚持扶贫政策保障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统筹整合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107630万元,支持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生态补偿脱贫等扶贫领域补齐短板工作。市本级安排地方财政收入10%以上的扶贫配套资金11000万元,助力我市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加大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安排资金19455万元,其中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经费600万元,乡镇环保督查员专项经费86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1345万元,环境保护工作专项资金2012万元,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处置、公厕和污水处理运营托管资金2412万元,城镇绿化托管经费280万元,万亩春季义务植树经费1270万元,中心苗圃种苗繁育示范项目资金400万元,小型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550万元,流浪犬收容基地运行经费500万元。

二是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边境小康村建设。安排资金27773万元。其中:乡村振兴战略资金10000万元,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100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资金1500万元,青饲玉米种植经费180万元,黄牛改良、病虫害防治、良繁中心运营、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监管运营等农业科研经费1358万元,政策性涉农商业保险和陆生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保险保费市级配套700万元,农牧业种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重点灌区维修养护及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140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00万元,防汛抗旱应急物资采购资金250万元,水质检测监测和山洪灾害运行维护托管等经费185万元。

三是着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安排资金65596万元。其中: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扶持资金800万元,招商引资产业发展资金55000万元,三省援藏招商协调资金600万元,“十四五”规划和各类行业规划编制经费5768万元,旅游规划及推介资金1000万元,公交车运行及新增线路补贴1300万元,泽当城区供水差价补贴128万元,政府购买服务资金1000万元。

四是着力支持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安排资金30414万元。其中:教育方面,本级教育投入资金23662万元;医疗卫生方面,包虫病防治工作经费252万元,血站建设及运营经费239万元,人口计划育事业及先心病儿童救治费82万元,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贴523万元,城市卫生创建经费268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94万元;宣传文化方面,本级投入文化发展资金2839万元,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10万元,新闻出版、宣传和广播电视专项经费1408万元;科技和气象方面,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600万元,科普和科研经费168万元,气象事业经费169万元。

五是着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安排资金54503万元。其中:就业创业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和创业担保基金1500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创业扶持、贷款贴息等,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补助和各项保险资金2471万元,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助和探亲休假费143万元,人才资源开发和管理资金1000万元,专招大学生工作经费150万元;社会保险方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配套54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配套1170万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4589万元,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缴费补助配套483万元,机关事业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补助57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9128万元;社会救助方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35万元,残疾人辅助器具购置和拖养服务中心运行经费166万元,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和自主创业经费92万元,农村五保户供养补助资金83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63万元,孤儿生活费及集中供养中心运行经费1124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经费100万元,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1599万元,城镇低收入群体救助金1535万元;正常福利方面,住房公积金及按月住房补贴10468万元,干部职工取暖费751万元,退休干部职工住院护工费109万元,泽当城区环卫工人生活补助53万元,伙食补贴3012万元,提高了市直部门干部职工伙食补贴每人每月300元,休假探亲费等干部职工正常福利资金6719万元。

六是着力加快宜居城市建设。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土地出让基金95000万元,重点用于兑现已开工城市建设项目的同时,进一步支持提升城市功能和辐射能力。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实施城区综合管廊项目资金20000万元,市政设施维护经费2000万元,经济开发区24号道路、绿化等建设资金18800万元;通过土地出让基金安排征地拆迁补偿资金29200万元,城镇功能提升资金25000万元。

七是着力支持党建和基层组织建设。安排资金12823万元。其中:党建工作经费2574万元(含村级组织党建经费市级配套2224万元),市(中)直和企业单位派驻强基惠民驻村生活补助资金1424万元,村(居)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补助资金市级配套2450万元,村民小组长、聘用干部及农牧半脱产人员生活补助市级配套407万元,边境高寒县乡镇干部职工生活补贴和边远乡镇干部交通补贴市级配套620万元,乡镇及寺管会食堂补助873万元,干部教育培训经费475万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市级配套资金4000万元。

八是着力推进社会长治久安。安排资金12826万元。其中:703专项信息化建设、检察院办公楼附属及弱电工程等政法系统专项经费5038万元,边防专项经费227万元,国防动员专项资金145万元,反恐支队及安全业务专项经费84万元,消防专项经费146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52万元,新建车管所智慧大厅及高速大队停车场建设项目等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经费2252万元,固边富民专项资金1000万元,边境联防队员及巡边员补助320万元,扫黑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85万元,普法及司法救助经费114万元,“双联户”户长补助及表彰奖励市级配套892万元,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奖励资金399万元,民族团结表彰资金153万元,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经费505万元。

九是做好其他方面的资金安排。安排资金32585万元。其中:预备费5000万元,项目前期经费10000万元,粮库整体搬迁项目3000万元,机要密码安全环境改建项目1380万元,纪委监委派驻监察组节点网络建设项目332万元,人大预算联网建设资金273万元,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专项经费800万元,人员经费3500万元,行政事业运行经费3000万元,综合考评等各项表彰经费300万元,事业补助500万元,贴息资金1500万元,其他支出3000万元。

三、2020年推进财政改革与管理的主要工作

2020年,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补齐短板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人大有关决议,着力深化财税改革,推动创新发展,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努力完成各项预算目标任务。

(一)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审慎研判财政收支形势,将“三保”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放在财政工作的优先位置,落实好兜底责任。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着力清理规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县级“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机制。

(二)全力保障重点工作一是保障重点项目支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聚力保障乡村振兴、边境小康村建设、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城镇功能提升等重点支出。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调结构、促改革、补短板、惠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需要,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更好发挥财政政策作用。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强化投入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积极应对减税效应。认真测算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对当年财政收入的影响,积极研究政策,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加大土地资产“招、拍、挂”出让力度,统筹采取加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力度,弥补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形成的减收。

(四)着力助推产业发展。突出产业扶持重点,采取盘活存量、优化结构、集中投向的方式,对重大项目给予全方位支持。完善产业扶持方式,注重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扭转无偿投入、撒胡椒面的做法,突出市场化和税收贡献导向,集中支持一批入库税收较多、税收增速较快、发展来势较好的产业和企业。帮助企业解决难题,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运作产业发展基金、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等措施,帮助企业降成本、减负担。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七个有所”要求,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财政资金更多地投入到民生领城,促进公共资源着力向基层延伸、向农牧区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六)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坚持改革和创新理念,不断规范和完善财政管理,积极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持续做好预算执行管理、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存量资金盘活、预算绩效管理、防控财政风险等工作,重点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紧扣实际业务需求,完善功能应用,确保按时上线,规范全市预算管理。

(七)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落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的决议,在优化预算报告和草案编制、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解决代表委员关注的实际问题等方面下更大功夫。加大审计问题整改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面临任务更加艰巨、责任十分重大。我们将继续自觉接受市人大、政协及其代表、委员的有力监督,开拓进取,迎难而上,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努力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积极贡献!

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指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身份参与社会分配,并将收入用于政府公共活动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公共财政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对依法促进公平分配,调控宏观经济,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做好国有资产管理,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

2.财政政策。是指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依据客观经济规律制定的指导财政工作和处理各种财政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财政政策是由税收政策、预算政策、国债政策、补贴政策等构成的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财政政策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财政功能发挥得如何,主要取决于财政政策的适当运用。财政政策运用得当,就可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健康发展。

3.地方财政收入。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包括本级各部门的预算和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一般共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非税收入:是指政府在税收、债务收入以外取得的财政资金,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转移性收入:指宏观调控重要手段之一,一般指中央政府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将其一部分财政收入单方面无偿地让渡给某些地方而发生的支出,也指地方财政资金(通过中央政府)向其他地方的横向转移支付。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返还性收入:指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包括消费税、增值税和所得税基数返还,分别是1994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时,为保护地方既得利益,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固定收入或共享收入后,对地方给予的是一种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包括体制补助、均衡性转移支付、老少边穷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的内容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执行。

7.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10.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11.预备费。按《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12.部门预算。指政府的一个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为履行其职能,经依法编制、汇总、审核、批复后形成的、涵盖本部门全部收支活动的综合财政收支计划。

13.预算执行。是各级财政部门实现收入、支出、平衡和监督过程的总称。预算执行的内容是各级执行预算的机关和单位对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平衡的组织工作。

14.三保”支出。是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简称。保工资主要包含工资及工资性配套支出,保运转主要包含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保基本民生主要包含各类基本民生领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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