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19-00160 文号: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组配分类: 财政信息 发文日期: 2019-09-19
关于山南市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9年9月11日在山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山南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文武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市本级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19年,市本级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438056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同比增长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9000万元,同比增长13%;预计自治区下达转移支付资金26740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5706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902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1500万元);上年结转1021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28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56万元。市本级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38056万元,比上年增长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19年,市本级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55156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000万元,上级基金补助收入122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9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5156万元。

二、预算调整原因

一是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新增转移支付资金,使今年的财力相应增加。

二是根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需要调整使用专项资金。

三是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关于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的政策要求,今年市本级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弥补今年新增重点项目支出资金缺口。

鉴于上述原因,需要对市本级财政年初预算进行调整。

三、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变化及调整情况。收入预算调整方案。2019年上半年,市本级新增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07679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资金1617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1507万元。自治区调减年初提前告知一般转移支付收入7793万元。市本级从年初财力中下达县区专项转移支付7164万元。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调整为530778万元,增长21%。支出预算调整方案。经测算,市本级上级转移支付支出实际调增99886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支出增加16172万元、调减一般转移支付支出779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增加91507万元。市本级从年初财力中下达县区专项转移支付7164万元。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调整为530778万元,增长21%。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按照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变化情况,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为530778万元,增长2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化及调整情况。2019年上半年,自治区核定我市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20000万元,并转贷专项债券20000万元,其中:10000万元用于泽当城区规划区内土地储备项目、5000万元用于昌果高新工业园区土地储备项目、5000万元用于桑耶文化旅游园区土地储备项目。基金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598万元,结转收入增加2750万元,市本级从年初预算中下达县区基金专项转移支付6323万元。调整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规模调整至731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市本级新增一般转移支付可用财力安排情况。2019年上半年,自治区下达新增一般转移支付16172万元,其中:9150.75万已按上级指定用途安排相应支出,市本级新增可用财力7021.25万元,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通知》(藏财预指〔2018〕70号)中“自治区提前下达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市)、县(区)要将资金的50%投向边境小康村建设”的要求,将提前告知下达各县的2019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890万元按50%调减3445万元,收回市级统筹用于边境小康村建设,市本级上半年实际可用财力为10466.25万元。结合市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将实际可用财力10466.25万元安排如下:一是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县(区)艺术团建设管理的意见》(藏政办发[2019]22号)中明确的“演满60场公益性演出的自治区每团每年场次补贴60万元、市级财政每团每年场次补贴50万元、县(区)财政每团每年场次补贴40万元”规定,结合年初提前告知下达的市本级补贴每团10万元情况,从新增财力中安排全市13个民间艺术团市级财政补贴差额每团40万元共计520万元;二是根据自治区提出的将年初下达市本级的基本财力保障资金和重点生态功能转移支付资金中50%统筹用于边境小康村建设的要求以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精神,从新增财力中安排乡村振兴及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6078万元;三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18〕35号)精神及《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山政办发〔2019〕26号)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比列要求,经市医疗保障局核定,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市级所需配套资金为1119.93万元,从新增财力中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财政配套补助1119.93万元;四是2018年底,自治区要求清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2017年1月起医疗保险缴费事宜。经核定,我市2017年在册自主择业干部1193人,全年单位所需缴纳医疗保险2873.81万元,2018年在册自主择业干部1314人,全年单位所需缴纳医疗保险3187.74万元,两年共计6061.55万元。由于今年年初财力紧张,年初预算只安排了2019年单位所需缴纳资金3592万元,为确保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医疗保险足额缴纳,将剩余新增财力2748.32万元用于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纳缺口部分。

(四)涉改单位预算调整。根据《中共山南市委员会 山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山南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山党发〔2019〕2号)、《山南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资产经费调配工作方案》(山机改办发〔2019〕32号)精神,按照涉改单位“三定”方案和涉改人员转隶批复要求,经涉及预算调整划入划出单位核定确认后,按照程序对16家单位年初预算进行了相应调整,涉及调整金额2718.3万元,具体调整事宜如下:调减市委宣传部年初收入预算212.39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60.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7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调增市委网信办收入预算212.39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60.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7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调减市民政局年初收入预算361.34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49.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310.32万元;调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年初收入预算3.26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调减9.32万元、项目支出调增6.06万元;调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初收入预算416.93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26.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2万元、项目支出282.75万元;调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519.21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72.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3万元、项目支出443.74万元;调增市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223.94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76.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9万元、项目支出143.27万元;调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局)收入预算38.38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36.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调减市广播电视局年初收入预算项目支出79.58万元;调增市广播电视台年初收入预算项目支出79.58万元;调减市经济合作局年初收入预算449.92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246.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64万元、项目支出163万元;调增市发改委年初收入预算197.43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46.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调增市幸福家园建设管理局收入预算252.49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200.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64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调减市委统战部年初收入预算1135.38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97.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6万元、项目支出1007.19万元;调增市民宗局年初收入预算1160.88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21.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2万元、项目支出1007.19万元;调减市外事办年初收入预算25.5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24.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6万元。

以上调整事项均不增加(或减少)市本级财力及支出。

(五)市本级专项资金调整使用事项。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具体调整事项如下:一是调整使用市检察院年初预算安排办案业务经费433.8421万元。根据原行署专题会议纪要〔2014〕97号精神,市检察院办公楼与市社会主义学院(藏胞接待站)项目进行了置换,市检察院另行选址集中新建办公楼。目前市检察院新建办公楼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现需修建技侦业务用房围墙、大门及案件管理中心,原先计划向上级争取项目所需专项资金,因此未列入年初预算,但目前未能争取到上级专项资金。为了减少预算执行中追加,并结合市检察院诉求和预算执行情况,拟建议将市检察院年初预算安排的办案业务经费483万元中调整433.8421万元用于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围墙、大门、案件管理中心建设。二是调减市委组织部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193.109万元。按照我市专项招收高校非西藏生源毕业生工作安排,需要安排招收毕业生安家补助及进藏交通费等相关经费,拟建议将市委组织部年初预算安排的“区外专项招收高校非西藏生源毕业生经费”582.49万元中调减193.109万元用于区外专项招收高校非西藏生源毕业生安家补助费和进藏交通费等,其中:调增市教育(体育)局101万元、调增市人民医院92.109万元。

以上调整事项均不增加(或减少)市本级财力及支出。

(六)预备费列支情况。推进县际县内班线客运改革是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道路运输改革、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的重大举措。改革期间,安达客运有限公司全力支持改革各项工作,组织公司车主签订自愿接受客运改革承诺书,为推动县际县内班线客运改革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26号精神,结合西藏天泰资产评估公司对安达客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先期从年初预算安排的预备费用解决800万元用于安达客运有限公司客运车辆体制改革资产补偿。

四、需要报告事项

(一)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情况。2019年上半年,市本级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91507万元,已按上级规定用途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自治区新增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涉及项目有: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129万元、农牧民增收专业合作先进示范社奖励资金2500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357万元、设施蔬菜项目资金3000万元、森布日牧场项目资金2050万元、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500万元、水利发展资金577万元、支持极高海拔搬迁安置点配套产业及土地整治开发资金22062万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2100万元、基建投资项目资金49958万元等已按自治区规定用途作了安排。

(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按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相关规定,市财政局收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财政专户及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结转结余资金共计26235万元。一是安排乡村振兴及边境小康村建设10000万元。按照《山南市边境地区小康村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市本级财政需配套建设资金88244万元,目前市本级已配套资金43876万元,尚有缺口44368万元。为支持做好乡村振兴及边境小康村建设,从盘活存量资金中安排10000万元作为市本级配套用于乡村振兴及边境小康村建设。二是安排泽当城区格桑路、贡布路升级改造等城镇功能提升资金10000万元。三是安排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备勤用房附属工程缺口资金1000万元。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51号及《关于山南市市直2019年周转房(特警支队备勤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山发改基建〔2018〕311号)精神,在市特警支队新院内修建108套(70平米/套)特警支队备勤用房及附属工程,总投资控制在3206万元以内。由于自治区调整对公租房套数补贴标准,该项目出现了资金缺口1234万元。为顺利推进特警支队备勤用房项目,按照国家投资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局解决的要求,从盘活存量资金中先期安排项目资金1000万元。四是安排乃东区拘留所维修改造项目资金155万元。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对维修改造项目预算审核总投资为305.95万元,按照市本级和乃东区按1:1的比例承担要求,从盘活存量资金中安排乃东区拘留所维修改造项目资金155万元。安排按原用途使用和急需解决领域资金1000万元。六是安排4080万元用于雅砻投资有限公司原借款转增资本公积。为了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按照原山南地区行署办公会议纪要〔2015〕7号“雅砻投资有限公司从地区财政预算内借款30000万元从2015年逐年列支,按转增投资公司实收资本处理”精神及审计要求,将盘活存量剩余资金4080万元用于雅砻投资有限公司原借款转增资本公积。以上盘活存量安排的资金,根据《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81号)规定,为避免重复列收,收回结转结余资金未列当年公共预算收入。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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