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区党委、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要求,立足财政职能,坚持多措并举,加大民生等财政重点领域投入,扩大保障覆盖面,强化资金全流程监管,夯实财政法治基础,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驾护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构建“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研讨学”的学习体系,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5次、党组会15次、专题讲座5场,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思路、推动发展的举措。二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7次,召开1次警示教育大会,赴市看守所、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贪腐一念间,荣辱两重天”“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推动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把法治理念融入财政决策和管理各环节。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山南市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流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本级财政资金分配决策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管理绩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聚焦财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目标、立足预算绩效管理核心业务,起草并印发《山南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山南市市直专项、市对县转移支付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山南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山南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4项制度,推动绩效管理由过程控制向责任落实、考核监督、激励约束等方面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山南市财政局机关公文“三审三校”工作制度》,配备了文字核对系统协助减少错情,进一步提升公文质量。建立了《山南市财政局机关干部职工工作日“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山南市财政局机关请示报告制度(暂行)》,强化制度执行,形成党组书记带头抓、班子成员分工协助抓分管领域日常监督的工作格局,扎实掌握干部职工“八小时内”坐班、“八小时外”生活动态,带出了财政机关良好作风和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三)强化监督执纪,筑牢财经纪律防线。一是紧扣“结果导向、成本效益、责任约束”三大原则,着力破解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难题。一方面,强化成本管控,制定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综合考量历史执行数据、政策要求、地区参考价及市场行情等因素,近两年已制定信息化运维、城市公交、畜牧良种补贴、残疾人托养康复、城区污水处理等12类项目支出标准,从源头上规范支出行为。另一方面,突出效益衡量,建立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件,完成审计查出问题整改48条,整改完成率100%。
(四)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法治服务水平。以法治思维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财政服务效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通过财政官网,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政策文件、行政执法信息等内容,全年公开各类信息100余条,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落实普法责任,营造良好法治建设氛围。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牵头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任务分解到各科室、落实到责任人。围绕“12·4”宪法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线上答题等活动。深化“送法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活动,邀请党校专家开展法治讲座,引导干部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履职理念。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牵头组织定期报告预算执行、法治相关工作,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2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与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有待创新,法治学习宣传与财政核心业务结合不够紧密。二是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在引领和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整体法律知识水平上还需要下功夫。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的学习培训有待加强,业务流程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扛牢政治责任,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会重要议题,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扛牢法治建设政治责任。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资金拨付、项目审批等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聘请法律顾问把控风险,坚决杜绝“一言堂”和违规决策,确保财政改革在法治轨道上平稳推进。
(二)提高思想认识,铸就法治思想理念之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一是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作用,印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专题学习重点安排和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内容。二是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局机关周四业务学习会等形式,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党内法律法规和财政相关法规条例,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政领财、财随政行”意识,坚持依法聚财用财管财,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同时,通过邀请党校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岗位调整或任职前强调相关法律知识等方式,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引导全体财政干部树立依法理财的思维,提升运用法治方式破解财政改革难题的能力。
(三)加强党组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组书记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人员调整及时调整充实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法治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二是压实法治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法治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山南市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制度》,坚持通过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解决与依法行政有关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与党政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三是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全面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现实表现,突出法治意识和制度执行力,突出作风建设,将其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全面考察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担当和成效,促进广大干部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四)加强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相融合。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财政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推进、年底有考核,确保了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做、有人管。规范行政执法,理顺财政资金审批程序,资金分配等重大事项由班子集体研究。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程序审批。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普法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加强相关资金保障和调度工作,认真做好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确保了普法工作资金需要。2025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各类普法专项经费832.82万元。同时,足额保障了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类执法经费、市直部门法律顾问专项经费。大力支持和保障普法责任制、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等工作。此外,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部门做好其他保障工作,并充分运用预算绩效管理手段,不断强化对普法资金的监督管理,对相关资金开展跟踪管理,有关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切实保障了相关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等核心学习内容,制定年度专题学习计划,通过集中研讨、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领导全体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推动理论学习从“学过”向“学深悟透”转变。
(二)提升财政依法办事服务效能。认真履行财政工作职责、深化财政预算、财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政府“放管服”和政务服务要求,落实清单制度和内控制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深入贯彻落实“九五”普法工作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财政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强化资金保障。按照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本着保障充分、厉行节约、实事求是、精打细算、专款专用的原则,注重统筹中央及本级财政资金,形成对政法部门经费保障的合力,并加强对政法部门规范使用经费的业务指导。
山南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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