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市直各部门: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和2026—2028年支出规划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要性
预算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财力保障,预算编制是财政工作的龙头和关键环节,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保障重点支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预算执行具有重要意义。从宏观层面看,预算编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我们要通过预算安排,将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投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保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顺利实施。从微观层面讲,预算编制直接关系到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精准的预算编制能够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满足业务工作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反之,如果预算编制不合理,可能导致资金短缺、浪费、执行进度缓慢等问题,影响工作的顺利推进。大家务必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预算编制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二、把握关键环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一)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当前,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硬化预算约束二十七条措施>的通知》的各项规定,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要优先围绕“四件大事”“四个创建”增强对重大战略任务、重点项目、重大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要把“三保”资金保障放在预算编制首要位置,确保“三保”不留漏洞。要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大力精简各类公务活动,严控党政机关楼堂馆所新建、修缮和一般性政务信息平台开发等经费管理,压缩论坛、节庆、展会等活动开支,取消不必要的项目支出,腾出更多的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同时,要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控,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对未按程序申报、不符合政策规定、超标准申报预算,一律不予安排。
(二)强化项目谋划和储备。项目是预算编制的基础和支撑,要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必须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本通知的主要目的就是给各部门留足充足时间,抓实抓细计划纳入预算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在抓项目前期过程中,一要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意见》等政策规定,结合自身职能和事业发展规划,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以及全市重大战略部署,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项目和资金走的原则,深入研究政策导向,精心谋划一批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项目,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投资融资方案,综合考虑政府投资能力、运营管理成本、项目运营模式,避免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二要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论证,及时纳入政府投资计划,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保项目成熟度高、申报质量好。三要梳理各领域重点支持项目,提前按程序完成审批评审,按照轻重缓急提出合理的预算申请,预算安排应与项目实施计划、支出时间节点等相衔接,确保重点必须保障事项不遗漏、不甩“硬缺口”、预算可执行。四要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对项目进行分类储备、滚动实施。要打破“要谋事、先要钱”旧思维,把抓实抓细项目前期作为申报资金的资金的前提和基础,对项目前期工作未达到开工条件的,原则上不予安排资金。
(三)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开展中央部门零基预算改革试点,支持地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在支出标准、绩效评价等关键制度上积极创新。零基预算打破了以往基数加增长的传统预算编制模式,更加注重预算安排与实际需求的匹配度。我们要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意味着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切实改变“基数+增长”的固化格局。在编制预算时,要对各项支出进行重新评估和测算,不以以前年度支出水平为依据,而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财政可承受能力和年度内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能力,合理确定支出规模和标准,财政将结合财力,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予以保障。要加强对预算支出标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加大政策到期的项目清理,整合归并零散碎片、性质相近的政策和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绩效是预算的核心,要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时,要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同步编制绩效目标,明确项目的绩效指标和预期效果,做到目标明确、指标量化、可衡量、可考核。要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绩效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同时,要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调整的重要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给予优先保障和重点支持,对绩效差的项目要减少预算安排或暂停实施。
(五)要把握好编制流程和时间节点。在传统“二上二下”预算编制着重定量审核的基础上,前置增加“一上一下”定性审核,重点对存量政策和项目进行梳理审核。各县(区)市、各部门按照“三上三下”程序,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和其他支出的2026年预算,同步编制2026—2028年支出规划。7月—8月是“一上一下”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零基预算的理念,重点对存量政策和项目进行梳理审核,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意见》,强化项目论证,按程序纳入政府投资计划,完成基础信息的收集和一体化系统数据录入,报财政审核。9月是部门预算编制“二上”支出规划和年度预算建议阶段,主要任务是由单位根据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履职需要提要求。10月是财政审核和“二下”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各部门预算申报质量结合预算整体平衡情况下,下达“二下”控制数,再由各单位在“二下”控制数的基础上细化分解预算,并提出“三上”申请数。11月是部门预算编制“三上”支出规划和年度预算草案阶段,主要任务是经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并报分管领导同意,财政部门做最后审核安排。12月份是报市委、市政府、人大审议阶段,各部门要打好提前量,确保按期完成预算编制,根据审议情况,财政部门及时完成“三下”工作任务。各县(区、市)根据市级时间节点可往后适当延迟,但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预算编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学习,把握好预算编制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落实好预算编制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认真研究部署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任务,确保预算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加强对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审核把关,确保预算数据真实准确、项目申报合理合规。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部门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加强与财政的联系,及时反馈预算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财政部门充分研定及时解答。各县(区、市)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部门之间也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三)严肃财经纪律。各县(区)市、各部门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财政资金。要加强对预算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预算编制工作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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