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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3-14 16:58:59 来源: 山南市财政局

2024年以来,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区党委、市委法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立足财政职能,多措并举,不断加大民生等财政重点领域投入,保障覆盖范围,强化资金监管,努力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驾护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督促落实为了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牵头作用,我局制定山南市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并将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科室。

(二)坚持理论学习,把准方向。局党组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一是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学习会、党员学习会等载体,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所提出的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使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了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宪法学习宣传。

(三)加大宣法宣传,营造氛围。一是认真组织开展 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了各族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二是举行宪法宣誓活动。让干部职工接受了宪法宣传的洗礼我局组织干部举行了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其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了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把党内法规学习融入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全局党员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四是加强了财政法律政策宣传学习。深入开展《预算法》《会计法》《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培训、讲座、财政内网、微信工作群、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深刻把握财政法律法规核心内容,切实增强了财政干部的财政法治意识,自觉维护财政法治权威。同时,学习宣传财政预算管理、税收政策、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政制度政策,加大民生政策、民生资金管理的政策解读力度,推进了财政工作规范化、透明化。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与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有待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主要采取年初学习计划、法律法规解读及组织干部自行学习的方式,缺少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需求及政策热点进一步开展相关学习宣传活动。二是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在引领和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整体法律知识水平上还需要下功夫。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的学习培训有待加强,业务流程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切实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精准落实区党委、市委有关法治建设安排部署作为首要任务,明确目标要求、学习方式、学习内容和重点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局周四业务学习会、局长办公会议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带头学、引领学、时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工作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牢固树立“以政领财、财随政行”意识,坚持依法聚财用财管财,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二)提高思想认识,铸就法治思想理念之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一是充分发挥理论中心组领学作用,印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4年专题学习重点安排和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2024年第7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党组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汇报。二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任务亲自督办,扛牢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会重要议题,党组会议上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加强党组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组书记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印发《中共山南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调整成立山南市财政局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通知》,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研究财政法治建设的重大事项,解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维护稳定。二是压实法治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法治体系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通过局党组会学习《宪法》《民法典》《反垄断法》《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法规规章,坚持通过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解决依法行政有关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与党政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三是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全面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现实表现,突出法治意识和制度执行力,突出作风建设,将其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全面考察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担当和成效,促进广大干部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四)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融合。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财政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推进、年底有考核,确保了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做、有人管,全局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规范行政执法。理顺财政审批程序,资金分配、等重大事项由班子集体研究,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程序审批。对现行财政执法规政策进行清理,逐一梳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避免执法和政策落实的随意性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普法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加强相关资金保障和调度工作,认真做好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确保了普法工作资金需要。2024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各类普法专项经费790.75万元同时,足额保障了市司法局、市城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安各类执法经费、市直部门法律顾问专项经费。大力支持和保障普法责任制、法制宣传教育、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等工作。此外,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部门做好其他保障工作,并充分运用预算绩效管理手段,不断强化对普法资金的监督管理,对相关资金开展跟踪管理,有关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切实保障了相关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强化学法实践,提升学习实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的阐释,在持续将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深刻领悟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精神要义,持续将学法普法用法工作推进落实融入财政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提升财政工作效能和质量,确保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到财政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提升财政依法办事服务效能。认真履行财政工作职责,深化财政预算、财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政府“放管服”和政务服务要求,落实清单制度和内控制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财政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优化财会监督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强化资金保障按照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本着保障充分、厉行节约、实事求是、精打细算、专款专用的原则,注重统筹中央及本级财政资金,形成对政法部门经费保障的合力,并加强对部门规范使用经费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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