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财政局:
根据《山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本级财政配套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山农发〔2024〕104号),现从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预算中下达2025年本级财政配套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400万元,各县(区、市)分别200万元。收入科目列“1100499其他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2080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请各县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和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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