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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14 11:46:21 来源: 山南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4〕76 号)《西藏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约束机制管理办法》(藏财农〔2024〕77 号)及《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4〕60号)等规定,现将提前下达2025 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424万元(详见附件),请专款专用。收入科目列“1100231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21305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并我局编报决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支持重点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突出资金支持重点,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高原和美乡村建设,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二、加强预算管理

请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项目库,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强化跟踪督促,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项目主管部门预算执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等依法依规使用资金,杜绝负面清单,严禁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付项目款或拨入财政专户等方式违规抬高支出进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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