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财政要闻
山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以前年度专项债券资金用途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1-22 12:35:00 来源: 山南市财政局

为提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对山南市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项目见《山南市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明细表》

本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不改变原专项债券注册信息,包括债券发行量、期限、代码、名称、利率、兑付安排等。按照财政部规定,同时公开山南市经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债务情况说明,以及财务评估报告书、法律意见书等材料。

特此公告。

附件:1.山南市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明细表

      2.山南市经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债务情况说明

      3.政府债券不定期跟踪评级公告

      4.专项债券项目一案两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