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第九批)的通知》(藏财资环指〔2023〕2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340.06万元,同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
此次下达的2022年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该资金列为直达资金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支,具体明细详见附表。
二、有关要求
各县(区)接此通知后,请积极协调本级林业和草原部门,在第一时间内正式分解下达。在下达该资金支出方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请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下达指标文件请及时抄送市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
请督促本级林业和草原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落实项目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加快资金拨付和兑付,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好用好资金。在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西藏自治区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转移支付(第九批)资金分配表
2.西藏自治区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表(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直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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