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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 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11 15:02:20 来源: 山南市财政局

    加查、曲松、桑日、错那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2〕50号)要求,现下达 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67.345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加查县960万元、曲松县432万元、桑日县832.3万元、错那县7843.045万元。请专款专用。收入科目列“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科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资金预算执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 号)以及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请四县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加快资金预算执行。

二、请及时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金分配下达,同步直达资金系统及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有关指标,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三、加强绩效管理。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文件规定,落实各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四县财政部门和行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特此通知。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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