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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级财政配套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22 18:19:24 来源: 山南市财政局

各县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山南市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府〔2022〕8 号常务会议纪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提请研究 2022 年度市本级财政配套衔接资金分配事宜的请示》(山乡振党〔2022〕20 号)要求,现下达 2022 年度高级财政配套衔接乡村振兴资金 9900 万元(详见附件),请专款专用。年终功能科目列“2130599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经济科目列“39999 其他支出”,并向我局编报决算。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农1 —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 号)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库,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强化跟踪督促,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此次资金拨付到各县区代管资金专户。

二、做好绩效管理工作。请接此通知后,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等文件规定,落实好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由项目主管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经同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于 7 月 20 日前报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市行业主管部门、市财政局,确保资金发挥实实在在的效益,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山财农指(专)字附件 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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