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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发布日期: 2021-09-28 17:12:27 来源: 山南市财政局

为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自治区财政厅今年先后下达我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457.42万元。

根据自治区要求,该资金将统筹使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障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收到自治区下达的资金后,我局及时根据市民政局的资金分配意见,已将该资金全部下达到市民政局及各县(区),由市民政局及各县(区)进行具体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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