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的工作要求,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综指〔2021〕7号)文件通知,我局及时通知市住建局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按照分配意见,截止6月25日共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7702.608万元,其中包含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7676.74万元,自治区级保障性住房家庭租赁补贴资金17.39万元、山南市本级配套住房家庭租赁补贴资金8.4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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