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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04 12:33:52 来源: 山南市财政局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山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指标的通知》(山财预指〔2021〕1号)、《关于拨付2021年市本级配套扶贫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山财农指〔2021〕47号)精神以及山南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拟文呈批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现下达你县(区)2021年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000万元(明细表附后),年终收入科目列“1100313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05生产发展”“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向我局编报决算。

请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并做好本地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和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编制工作。严格落实项目主管部门的绩效主体责任,绩效目标由项目主管部门填报,经同级脱贫攻坚指挥部审核同意后,报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市财政局备案。及时将绩效目标录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并将其作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及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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