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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的函
发布日期: 2021-04-12 18:17:13 来源: 山南市财政局

市脱贫攻坚指挥部: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1]2号)精神,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预算指标65,511.18万元; 其中:扶贫贷款贴息(含利差部分)5797万元、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9000万元;除扶贫贷款贴息(含利差部分)5797万元自治区未分配以外,其他资金已分配到各县(区),请指挥部落实文件精神,七个工作日之内提出扶贫贷款贴息(含利差部分)具体的资金分配方案。同时,按照绩效目标有关规定,落实项目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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