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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8年扶贫贷款贴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20 01:01:55 来源: 山南市财政局

市扶贫办: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8年扶贫贷款贴息)的通知》(藏财农指〔2020〕1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60号)精神,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由市扶贫办牵头并组织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易地扶贫搬迁组、政策资金保障组、产业组、雅投公司、农行山南分行、西藏银行山南分行、邮储银行山南市支行、人行山南中心支行审核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2018年扶贫贷款贴息)审减资金145.33万元,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涉及2018年扶贫贷款贴息补贴银行5家,其中:审减国开行西藏分行61.62万元,审减西藏银行45万元,审减邮储银行西藏分行38.71万元,审减资金可用于2019年—2020年扶贫贷款贴息,同时由自治区将适时予以清算。

年终地市财力科目列“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地市支出科目列“21305扶贫”,自治区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并向我局编报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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