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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自治区及市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19 19:39:02 来源: 山南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南分公司、中国人寿险山南市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保险有限公司山南分公司:

为促进我市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更好发挥农业保险巩固夯实脱贫攻坚成果作用,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金指〔2020〕13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起,我区养殖业农业保险费率由1.5%提高至2%,现将自治区财政及市本级配套提高费率部分保费补贴资金430.45万元下达你单位,其中:自治区提标资金358.7万元,市级配套71.75万元。请各县(区)足额配套保费补贴资金,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列“1100313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列“213 农林水支出”,并向我局编报决算。

同时,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事项的通知》(藏财金〔2020〕29号)相关要求做好农业保险各项工作。

2020年农业保险养殖业提标部分资金拨付明细表  

制表单位:山南市财政局农业科

序号

地市

险种

自治区财政提高费率保费部分(40%)(万元)

市本级财政承担提高费率保险部分(8%)(万元)

县级财政承担提高费率保险部分(8%)(万元)

山南市合计

358.70

71.75

11.17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南分公司

养殖业

302.83

60.57

0.00

2

中国人寿险山南市中心支公司

29.92

5.98

5.98

3

平安产险

25.96

5.19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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