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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19 19:36:53 来源: 山南市财政局

贡嘎县、浪卡子县、措美县、琼结县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 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通知》(藏财农指〔2020〕26 号)以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分配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通知》(山农发〔2020〕76 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县2020 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605万元。其中:贡嘎县杰德秀镇杰德秀社区150万元、浪卡子县浪卡子镇曲度村155万元、措美县哲古镇卓德村150万元、琼结县下水乡措杰村150万元。用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请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年终预算收入科目列“1100313 农林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 农林水支出”,并向我局编报决算。

请严格按照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此外,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根据市农业农村局要求,请各县加强建设工作进度,强化资监管,资金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结算,严禁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现象发生。通过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力促进农村可持续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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