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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第二批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08 10:59:19 来源: 山南市财政局

市水利局、桑日县、琼结县、隆子县、洛扎县、浪卡子县财政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第二批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农指〔2020〕28 号)以及《山南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第二批水利发展资金的函》(山水函〔2020〕42 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县)2020 年第二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1530.26万元(明细表附后)。收入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对应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 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

一、收到此文件后,应于30 日内将此次下达的预算分解下达至县级行业部门。

二、请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中央第二批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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