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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扶贫产业项目贷款(市级配套)贴息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08 10:58:30 来源: 山南市财政局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产业脱贫组《关于研究拨付扶贫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的请示》(山脱贫指产〔2020〕5号)文件要求及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结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60号),经市产业组联合各商业银行梳理出2016年度-2019年度产业扶贫项目贷款贴息40个并对贷款项目数据核实无误后,现从市级年初预算安排的2020年度扶贫专项资金中下达你县(区)2016年度至2019年度市级承担贷款贴息资金292.96万元(明细表附后)。年终支出科目列“21305扶贫”,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并向我局编报决算。

各县(区)接此通知后须在30日内将资金预算指标下达,并做好本县(区)、部门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落实项目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由项目主管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经同级脱贫攻坚指挥部审核同意后,报上级脱贫攻坚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并及时将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等录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

附件:山南市产业项目贷款贴息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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