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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08 10:50:44 来源: 山南市财政局

市水利局、桑日县财政局、扎囊县财政局、贡嘎县财政局:

为做好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有效保障各地市防汛需求,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藏财农指〔2020〕23 号),现下达你县2020 年自治区水利救灾资金374万元,其中:下达市水利局桑日县降乡水库维修加固资金200万元、桑日县降普沟防洪堤维修加固100万元、扎囊县扎其乡充堆村防洪堤维修加固34万元、贡嘎县吉雄镇刘琼村抗旱机井40万元。专项用于安全度汛相关工作。年终预算收入科目列“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314 防汛”,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39999 其他支出”,并向我局编报决算。同时,请在收到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工作。

一、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请你县结合本地年度安全度汛任务计划,将资金分解落实情况报送市水利局、财政局。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组织执行中,请对照绩效目标表,配合本级水利部门做好绩效执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强化资金使用监管。请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务必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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