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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转发西藏自治区差旅费接待费管理办法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7-02 09:40:36 来源: 山南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求,推进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和规范我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内接待费、差旅费管理,我局及时转发自治区修订的《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藏财行[202019号)、《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藏财行[202010号)为我市各单位接待出差提供政策依据,减少不合理的支出,严控接待及差旅成本,促进党政机关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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