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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6-09 15:55:36 来源: 山南市财政局

扎囊县、贡嘎县、浪卡子县、洛扎县、措美县、错那县、隆子县、曲松县、加查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扶持好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农指〔2019〕87号)以及山南市委组织部《关于山南市2020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分配的函》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县2020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500万元(明细表附后),专项用于2020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该项指标收入科目列“1100313 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并向我局编报决算。

请你县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加强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和挪用,并按照资金、任务、权利、责任“四到地市”的原则,结合《西藏自治区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督促县(区)加强资金和绩效目标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山南市2020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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