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财政要闻
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财政提前告知农业相关转移支付村级动物防疫员基本报酬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6-09 15:54:24 来源: 山南市财政局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调减2020年自治区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山财农字〔2020〕127号)以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请求下拨2020年自治区下达村级动物防疫员基本报酬资金的函》(山农函字〔2020〕9号)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县(区)村级动物防疫员基本报酬资金664.8万元(明细附后)。请你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时限要求,将资金及时分解下达,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同时,做好本地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督促项目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基层财政部门要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牧业生产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及改善民生,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山南市2020年村级动物防疫员基本报酬分配  本公司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