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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2-19 10:15:13 来源: 山南市财政局

扎囊县、措美县、贡嘎县财政局、脱贫攻坚指挥部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藏财农指(专)字〔2018〕7号)文件精神,现从财政扶贫专户下达你县2018年度自治区财政发展资金(绩效奖励资金)1000万元,其中:扎囊县200万元;措美县200万元;贡嘎县昌果易地扶贫搬迁点项目600万元。奖励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及生产设施改善等。年终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向我局编报决算。

请上述三县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脱贫攻坚整合资金管理规定,抓紧组织实施,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管好用好资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完善县级资金使用方案,并于8月31日前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市财政局、扶贫办报备。各部门要将其作为加强指导,监督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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